教務處課後照顧服務作業時程
◎實施時間:
|
自114年9月1日(一)起至115年1月19日(一)日止。
(因9/29(一)教師節補假、10/6(一)中秋節放假、10/10(五)國慶日放假、10/24(五)光復節補假、11/10(一)校慶補假、12/25(四)行憲紀念日放假、1/1(四)元旦放假,故週一、週四、週五班上課18週,週二、週三班上課20週。)
以上實施時間需配合教育局來文之行事規定辦理,若有更動,於選課時公告課後班選課網站上。
|
◎第一階段課後照顧班網路報名時間:
|
114/08/04(一)
12:00起至114/08/11(一) 12:00止
|
◎第二階段課後照顧班網路報名時間:
|
114/08/12(二) 08:00起至114/08/13(三) 12:00止
|
◎第三階段課後照顧班人工報名日期:
|
114/08/14(四) 08:00起至114/08/15(五) 16:00止,電話或親自至教務處報名,報名即錄取。
◎請家長務必於114/08/15(五)前完成報名,以利後續編班作業進行。
|
◎公告上課地點:
|
114/08/29(五)
|
◎繳交費用:
|
開學後透過親子綁定系統,發放多元支付繳費通知,請家長於期限內完成繳費。(未設定親子綁定者會發放紙本)
|
以下特別注意事項,事關您的權益,請您詳細閱讀:
1、本學期課後照顧服務分為課後照顧班及課後安心班兩種。
(1) 課後照顧班以午餐指導、作業指導、生活照顧、團體活動為主。
(2) 課後安心班以生活照顧、閱讀及團體活動為主,人數不限。欲參加本時段課照服務者,18:00前之時段皆需報名本校課後照顧班、學藝班、社團其中之一,不接受單獨報名本班。
2、為照顧弱勢家庭子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低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童及溫馨就學方案學童參加課後班,並以參加課後照顧班及課後安心班者為限。
◎低收入戶係指領有臺北市社會局低收入戶證明者,原住民需以戶口名簿有登記證明者,身心障礙學童為領有手冊者,其他溫馨就學方案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謄本及戶籍內家長及學生所得30萬元以下證明),經教育局審核後才可申請費用減免,參加者仍需上網報名。
3、請按時繳交課後照顧班費用,若無故未於期限內繳費者或曾有未繳費紀錄者,本校得取消課後照顧服務報名權利,直至費用繳清後再予報名。
4、退班退費申請需填寫退班申請書,於停課日前向教務處申請,午餐則於申請後次周開始停餐,請特別注意。
◎相關申請退費事宜依照 <臺北市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辦理,學生參加本活動之退費基準如下:(很重要請務必閱讀)
(1)學生於9/1開課日前(8/29 16:00前)申請退費者,得扣除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後,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2)學生於開課日起至未逾開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3)學生於開課日起超過開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未達三分之二
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ㄧ。
(4)學生申請退費時已超過開課總時(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5)學生因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因素原班級停課時,退還未上課之費用。
(6)學校因故未能開班者,應全額退還費用。
(7)學校因天災、法定傳染疾病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停課,應退還未上課之費用。
5、學生參加在校課後班時,須遵守班級規範,聽從授課老師指導,若不遵守課後班規定(如爭執吵鬧、無法聽從老師指令、嚴重影響班級進行、擅自離開教室等),被登記滿三次,將暫停上課兩週。若有事請假,需告知教務處或班級導師。
6、學生參加課後班,請家長確實配合學生課後照顧班的下課時間接送,以確保學生安全。
7、若自備午餐不用學校營養午餐者,請事先告知教學組,以便餐費扣除作業,未通知者視同用餐,不予退費。
8、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課後照顧服務專線:2632-1296 # 22、23
===============================================================================
學務處課後社團、課後學藝班相關作業時程及注意事項
編號
|
報名時程
|
作業流程內容
|
1
|
114/08/04(一)中午12:00~
114/08/11(一)中午12:00
|
�
第1階段網路報名
|
2
|
114/08/11(一)下午16:00
|
�
開放查詢第1階段錄取名單
|
3
|
114/08/12(二)中午12:00~
114/08/13(三)中午12:00
|
�
第2階段加退選
|
4
|
114/08/14(四)16:00
|
�
開放查詢第2階段錄取名單
|
5
|
114/08/28(四)
|
�
發下選課確認單
|
6
|
114/09/01(一)至113/09/03(三)
|
�
確認選課確認單內容,勘誤請洽學務處訓育組
|
7
|
預計114/9/22(一)
|
�
發下繳費三聯單
|
說明及注意事項
|
|
報名
- 以本校在籍學生為限,新舊生一律線上報名
- 因學生人數攸關開班下限以及學費計算,本校教職員子女比照一般生依規定上網報名。
- 同時段之課外社團、藝才、課後作業指導班僅能擇一報名,報名系統設有衝突檢查功能,建議先行安排規劃好再到線上系統報名。
- 學藝班課程12:00~16:00,皆含午餐費用,如自行帶便當者,請家長提前告知。(學藝班助理教師2632-1296#38)
- 課外社團週三中午於學校用餐,須另外報名【社團-XX團週三用餐班】,自帶便當免報名。
- 課外社團課務諮詢:學務處訓育組長(2632-1296#34或學藝班助教師理分機#38)
退費:依教育局國小課外社團作業要點退費,於線上報名期限後,因故欲辦理退出社團者,需填寫紙本申請單並親自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方完成申請作業。
- 上課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 上課後至未逾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 上課後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未達三分之二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ㄧ。
- 申請退費時已超過上課總時(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授課者,應全額退還費用。
其他
- 報名本校課外社團,除學費及說明欄所列之項目以外,不再收取其他額外費用。授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要求學生購買相關學習用品、支付其他學習費用、加選其他非學校課外社團開辦之課程,或以上述理由強制要求學生退選、退出社團。如有發現相關事實,請與學務處聯繫(2632-1296#31學務主任或34訓育組長)。
-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時(如颱風假……等),不予補課也不退費。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