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弟弟為了一隻孔雀魚到底是公的還是母的爭吵,而且越吵越兇,我和弟弟互相大吼大叫,結果我和弟弟都被爸爸打又被媽媽處罰,要罰跪十分鐘。我一直喊「不公平!不公平!」結果媽媽很生氣就罰我站到外面去了,站了十分鐘後,媽媽問我是不是知道錯了,還講道理給我聽,認了錯才讓我進來,我很難過,我覺得我真是自作自受。
下次我不要再跟弟弟吵架了,而且要記得下次有生氣的感覺一定不可以大吼大叫,如果吵架會惹上麻煩,可以用講道理的解決或者跟爸爸媽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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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者: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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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幣值:0 |
時間:20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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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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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者:審稿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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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幣值:+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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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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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充實, 標點正確, 語句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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