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後照顧服務作業時程 ◎實施時間:自114年2月11日(二)起至114年6月27日(五)日止。 (因2/28(五)和平紀念日放假、4/3(四) 4/4(五)清明節及兒童節放假、5/30(五)端午節補假,故週一、週四班上課19週、週二、週三班上課20週,週五班上課17週。) (另六年級3/31(一)至4/2(三)畢業旅行、6/17(二)畢業典禮(暫訂),故週一、週二、週三、週四班上課17週,週五班上課15週。) ◎第二階段課後照顧班網路報名時間:113/12/24(二) 12:00起至113/12/26(四)
12:00止 ◎課後照顧班人工報名日期:113/12/27(五) 12:00起至113/12/31(二)
12:00止,電話或親自至教務處報名,報名即錄取。 ◎請家長務必於113/12/31(二)12:00前完成報名,以利後續編班作業進行。 ◎發下錄取通知:114/01/02(四) ◎公告上課地點:114/01/17(五) ◎繳交費用:開學後將由親子綁定系統進行繳費,若無法操作系統,請至總務處繳費。(未設定親子綁定者會發放紙本) 以下特別注意事項,事關您的權益,請您詳細閱讀: 1、本學期課後照顧服務分為課後照顧班及課後安心班兩種。
(1) 課後照顧班以午餐指導、作業指導、生活照顧、團體活動為主。
(2) 課後安心班以生活照顧、閱讀及團體活動為主,人數不限。欲參加本時段課照服務者,18:00前之時段皆需報名本校課後照顧班、學藝班、社團其中之一,不接受單獨報名本班。 2、為照顧弱勢家庭子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低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童及溫馨就學方案學童參加課後班,並以參加課後照顧班及課後安心班者為限。 ◎低收入戶係指領有臺北市社會局低收入戶證明者,原住民需以戶口名簿有登記證明者,身心障礙學童為領有手冊者,其他溫馨就學方案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謄本及戶籍內家長及學生所得30萬元以下證明),經教育局審核後才可申請費用減免,參加者仍需上網報名。 3、請按時繳交課後照顧班費用,若無故未於期限內繳費者或曾有未繳費紀錄者,本校得取消課後照顧服務報名權利直至費用繳清後再予報名。 4、退班退費申請需填寫退班申請書,於停課日前向教務處申請,午餐則於申請後次周開始停餐,請特別注意。 ◎相關申請退費事宜依照 <臺北市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辦理,學生參加本活動之退費基準如下:(很重要請務必閱讀) (1)學生於開課日前(2/10 12:00前)申請退費者,得扣除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後,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2)學生於開課日起至未逾開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3)學生於開課日起超過開課總時(節)數三分之ㄧ、未達三分之二
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ㄧ。 (4)學生申請退費時已超過開課總時(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5)學生因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因素原班級停課時,退還未上課之費用。 (6)學校因故未能開班者,應全額退還費用。 (7)學校因天災、法定傳染疾病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停課,應退還未上課之費用。學生申請退費時,如教材費已購置材料者,應發給學生該項材料。 5、學生參加在校課後班時,須遵守班級規範,聽從授課老師指導,若有事請假,需告知教務處或班級導師。 6、學生參加課後班,請家長確實配合學生課後照顧班的下課時間接送,以確保學生安全。 7、若自備午餐不用學校營養午餐者請事先告知教學組,以便餐費扣除作業,未通知者視同用餐,不予退費。 8、若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課後班專線電話:2632-1296 # 22,23。 學務處學藝班社團教務處課後照顧服務作業時程 *抱歉,中午學藝班(12:00~16:00)簡章少加計午餐部分,在網頁上會加午餐餐費,故部分課程總費用與簡章不符,以網頁價格為準。 ◎實施時間:自114年2月11日(二)起至114年6月27日(五)日止。 (因2/28(五)和平紀念日、4/3(三)4/4(四)民族掃墓節、兒童節5/30(五)端午節補假,故週一上課19週、週二上課20週、週三上課20週、週四班上課19週,週五班上課17週。) 以上實施時間需配合教育局來文之行事規定辦理,若有更動,於選課時公告課後班選課網站上。 ◎學務處學藝班除午餐外並無任何類型課程費用補助,與教務處課後班不同,請家長報名時留意。 ◎學務處學藝班兩階段作業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