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南湖國小113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處課後照顧班】、【課外社團】【學務處學藝班】聯合報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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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學藝班及社團第一階段選課已結束並完成遴選及抽籤,請家長可以上報名系統參考。

1.部分班別因配合該班老師需求依網站加滿額後改為老師遴選並以舊生優先為原則錄取外,其餘抽籤班級均以抽籤完畢。

2.若沒有錄取的學生可於113/08/13()中午12:00~113/08/14()中午12:00至報名系統做第二次加選。

3.已報名錄取而要退選該班家長請打電話26321296轉分機34至訓育組做人工退選(以利通知候補學生)

4.8/14()查詢後未錄取欲報名課後照顧班者,請於8/15~8/16下午16:00前親自或致電教務處報名02-2632-1296轉分機22

5.退班學生請於8/29下午16:00前告知學處訓育組(分機34),若過此時限依等同開學開課將酌收取1/3行政費用。(非以上課第一天認定)

6.若班級人數為開課下限時該班停止退班作業以維持其他同學權益。

 

處學藝班社團教務處課後照顧服務作業時程

實施時間:113830()起至114117()日止。

    (9/17(二)中秋節放假、10/10()國慶日放假、11/11()校慶補假、1/1()元旦放假,故週一、週二、週三、週四班上課19,週五班上課21)

以上實施時間需配合教育局來文之行事規定辦理,若有更動,於選課時公告課後班選課網站上。

處學藝班除午餐外並無任何類型課程費用補助,與教務處課後班不同,請家長報名時留意。

學藝班兩階段作業流程

 

編號

報名時程

作業流程內容

其他說明

1

113/08/05()中午12:00~

113/08/12()中午12:00

&#65533 1階段網路報名

報名

1. 以本校在籍學生為限,新舊生一律線上報名

2. 因學生人數關開班下限以及學費計算,本校教職員子女比照一般生依規定上網報名。

3. 同時段之課外社團、藝才、課後作業指導班僅能報名,報名系統設有衝突檢查功能,建議先行安排規劃好再到線上系統報名。

4. 學藝班課程12:00~16:00,皆含午餐費用,如自行帶便當者,請家長提前告知。(學藝班助理教師2632-1296#38)

5. 課外社團週三中午於學校用餐,須另外報名【社團-XX團週三用餐班】,自帶便當免報名。 

6.課外社團課諮詢:處訓育組長(2632-1296#34學藝班助教師理分機#38)

退費:依教育局國小課外社團作業要點退費,於線上報名期限後,因故欲辦理退出社團者,需填寫紙本申請單並親自繳交至學處訓育組,方完成申請作業。

1. 上課前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2. 上課後至未逾上課總時()數三分之,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3. 上課後超過上課總時()數三分之、未達三分之二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

4. 申請退費時已超過上課總時()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5. 學校因故未能開班授課者,應全額退還費用。

其他

1. 報名本校課外社團,除學費及說明欄所列之項目以外,不再收取其他額外費用。授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強制要求學生購買相關學習用品、支付其他學習費用、加選其他非學校課外社團開辦之課程,或以上述理由強制要求學生退選、退出社團。如有發現相關事實,請與學處聯繫(2632-1296#31主任或34訓育組長)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停課時(如颱風假…),不予補課也退費。

2

113/08/12()下午16:00

&#65533 開放查詢第1階段錄取名單

3

113/08/13()中午12:00~

113/08/14()中午12:00

&#65533 2階段加退選

4

113/08/14()16:00

&#65533 開放查詢第2階段錄取名單

5

113/08/29()返校日

&#65533 發下選課確認單

6

113/09/02()113/09/04()

&#65533 確認選課確認單內容,勘誤請洽學處訓育組

7

預計113/9/23()

&#65533 發下繳費三聯單

 

教務處課後班作業流程時間
課後照顧班網路報名時間:113/08/05() 12:00起至113/08/14() 12:00

課後照顧班人工報名日期:113/08/15() 09:00起至113/08/16() 16:00止,電話或親自至教務處報名,報名即錄取。

請家長務必於113/08/16()前完成報名,以利後續編班作業進行。

公告上課地點:113/08/29(四)

繳交費用:開學後透過親子綁定系統,發放多元支付繳費通知,請家長於期限內完成繳費。(未設定親子綁定者會發放紙本)


以下特別注意事項,事關您的權益,請您詳細閱讀:

1、本學期課後照顧服務分為課後照顧班及課後安心班兩種。

  (1) 課後照顧班以午餐指導、作業指導、生活照顧、團體活動為主。

  (2) 課後安心班以生活照顧、閱讀及團體活動為主,人數不限。欲參加本時段課照服務者,18:00前之時段皆需報名本校課後照顧班、藝才班、社團其中之一,不接受單獨報名本班

2為照顧弱勢家庭子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補助低入戶、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童及溫馨就學方案學童參加課後班,並以參加課後照顧班及課後安心班者為限

低收入戶係指領有臺北市社會局低收入戶證明者,原住民需以戶口名簿有登記證明者,身心障礙學童為領有手冊者,其他溫馨就學方案者,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謄本及戶籍內家長及學生所得30萬元以下證明),經教育局審核後才可申請費用減免,參加者仍需上網報名。

3請按時繳交課後照顧班費用,若無故未於期限內繳費者或曾有未繳費紀錄者,本校得取消課後照顧服務報名權利,直至費用繳清後再予報名。

4退班退費申請需填寫退班申請書,於停課日前向教務處申請,午餐則於申請後次周開始停餐,請特別注意。

相關申請退費事宜依照 <臺北市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補充規定>辦理,學生參加本活動之退費基準如下:(很重要請務必閱讀)

(1)學生於8/30開課日前(8/29 16:00)申請退費者,得扣除必要之行政作業費用後,退還所繳費用之全部。

(2)學生於開課日起至未逾開課總時(節)數三分之,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二。

(3)學生於開課日起超過開課總時(節)數三分之、未達三分之二 而申請退費者,退還所繳費用之三分之

(4)學生申請退費時已超過開課總時(節)數之三分之二者,不予退費。

(5)學生因法定傳染病或其他因素原班級停課時,退還未上課之費用。

(6)學校因故未能開班者,應全額退還費用。

(7)學校因天災、法定傳染疾病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停課,應退還未上課之費用。學生申請退費時,如教材費已購置材料者,應發給學生該項材料。

5學生參加在校課後班時,須遵守班級規範,聽從授課老師指導,若有事請假,需告知教務處或班級導師

6學生參加課後班,請家長確實配合學生課後照顧班的下課時間接送,以確保學生安全

7若自備午餐不用學校營養午餐者,請事先告知教學組,以便餐費扣除作業,未通知者視同用餐,不予退費

8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教務處課後照顧服務專線:2632-1296 #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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